攻略指南
大庆市有序启动第三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4月7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人群,按照各县区指挥部要求,有序前往原接种点接种。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在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接种对象:接种完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长春生物/北京科兴)第二剂已满6个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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