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提供大庆经济适用房申请、大庆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及大庆经济适用房政策等实用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办理 :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出售

申请条件

1、中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我市职工工资、住房面积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等因素测定,每年公布一次。

2、无房户、平房户和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大庆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大庆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

注: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大庆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大庆市房管局

电话:0459-4623531

地址:大庆市开发区世纪大道旁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大庆市房管局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