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响应黑龙江省卫健委的号召,大庆爱尔眼科医院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响应黑龙江省卫健委的号召,大庆爱尔眼科医院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门诊就医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行对所有来院人员一律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及测体温的防控措施。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请您积极配合,有序就诊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室”,避免交叉感染。
2、我院倡议实名制预约分时段就诊,挂号时务必出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请就诊时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3、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1)发热(37.3度及以上);
(2)两周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及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4、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陪同,原则上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具有上述5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5、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6、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门诊患者过多造成交叉感染,无紧急就诊需求的人员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就诊,可通过医院网络医院咨询通道咨询问诊。
住院、陪护须知
1、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制度(省内一旦发生疫情后调整为3日)。
2、病区将实行严格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须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且不得随意进出。
3、当前住院患者原则上谢绝探视,可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慰问方式。
问诊热线:0459-667499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医院】即可大庆市疫情期间最新就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