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或者个人单独提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或者个人单独提出。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同一户籍上的父母、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每户家庭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个人申请的,应当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婚人员,或者不带子女的离婚、丧偶人员。两个以上个人可以申请合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7年;
(三)个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四)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五)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者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
(六)在市区内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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