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庆市失业保险参保对象须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应带上相关办理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失业保险。详情见正文!
大庆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适用于本省辖区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
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失业保险登记表》
2.工商登记执照、税务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新参保或转入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6.城建制转入的,应提供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职工的参保基本信息
办理流程1.受理。登记受理部门对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料、证件和进行参保资格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为参保人员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将参保单位、有雇工的个体人员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将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资料与录入的相关信息一并传送审核岗。
2.审核。对受理部门提交的参保资料及录入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报审核岗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信息保存到系统数据库。并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定期移交到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将参保人员有关资料传送到申报缴费岗,为其建立或续建个人缴费记录。
办理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社保局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大庆市龙凤区社保局
地址:龙凤大街38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