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庆单位欠缴公积金有关规定你知道吗?下面就跟着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了解具体实现吧!
1、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补缴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计算。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4、单位合并、分立时,无力补缴的,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
5、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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